2015年4月28日 星期二

中壢sogo/中壢市區絕版金透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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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三讀通過

桃園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三讀通過
發布單位:
地方稅務局
發布日期:
104-03-05
截止日期:
104-08-31
提供單位:
地方稅務局
詳細內容:
為避免囤房,桃園市政府配合房屋稅條例第5條條文修正,提案制定「桃園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」,業經桃園市議會於今(5)日審議三讀通過,將10471日起實施,該徵收率自治條例重點說明如下:

一、住家用房屋:
()供自住或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者,為1.2%。
()其他供住家使用者(即非自住住家用),為2.4%。

二、非住家用房屋:
()供營業、私人醫院、診所或自由職業事務所使用者,為3%。
()供人民團體等非營業使用者(即非住家非營業用),為2%。

地方稅務局表示,房屋稅係一年徵收一次,即自前一年71日起至當年630日止為當年度徵收期間,因該自治條例自10471日施行,故今年5月開徵之房屋稅將不予爰用,俟明(105)年房屋稅開徵始予適用,屆時多屋族、私人醫院、診所、自由職業事務所及非住非營等使用房屋的房屋稅將會提高,九成持有自住房屋之民眾並無影響,希望能藉此讓空屋充分釋出,落實居住正義,並改善不動產持有稅偏低的情形。
該局進一步説明,個人所有之住家用房屋,須同時符合房屋無出租使用,並供本人、配偶及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,且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等3要件,方屬供自住使用;納稅義務人原供自住使用的房屋如有變更,或非自住使用房屋已符合自住使用房屋之規定,請記得於使用情形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該局提出變更稅率申請,以維護租稅權益。

非務農、無農保者禁蓋農舍 最快7月上路

全台灣到處可見違法興建的農舍,農委會決定6月底前完成「農舍興建管理辦法」修正,未來必須是健保第三類、也就是實際從農的人以及農保投保者才能興建,以防止農地持續被炒作,並有利於年輕人從農。農委會水保局今天(10)指出,由於辦法修正屬於行政命令,如果各界都沒有意見,預計最快7月就可以上路。




農舍本應該是給務農農民居住,台灣現在卻湧現違法農舍的現象,未從農的民眾建起豪華農舍營利,導致農地價格飆漲。
台中地區農會總幹事賴溪松指出,以台中來說,農地售價1坪已經高達新台幣1218萬,最便宜的也要6萬起跳,使得真正想從農的人買不起農地。他指出,由於農舍的水、電有優惠,因此不少假農民買農地蓋農舍,作為招待所、民宿或是蓋工廠,使得周遭的農地污染相當嚴重。賴溪松說:『(原音)會用一些人頭買,買農地的話,不用自耕農,不見得也要參加農保,主要是買農地蓋農舍,裏面的裝璜都會比較便宜。』
根據農委會水保局的清查,從2008(民國97)2013(民國102)5年期間,全台共興建了16,338筆農舍,但其中實際從農、具農保身分者卻只有6,336件,比例只有38.8%,可見有6成農舍是不具農民身分者所興建。農委會決定6月底以前要完成「農舍興建管理辦法」修正,未來必須是健保第三類、也就是實際從農者及農保投保者才能興建,以防止農地持續被炒作。水保局局長李鎮洋說:『(原音)我們草案如果在6月底前提出來,然後預告,預告完之後,大家都沒有意見,依照程序就公告實施。公告實施都沒有問題就很快,程序完成就可以實施,如果中間大概都沒有意見,行政程序就再處理,開會和協商。』
水保局也指出,由於辦法修正屬於行政命令,如果各界都沒有意見,預計最快7月就可以上路。


2015年4月25日 星期六

五月報稅 五大族群要懂的事

5月要報稅,很多受薪階級都想方設法,希望能在節稅的理想下少繳一點稅,至於該如何節稅呢?多聽專家的解說,就能更了解報稅的各種竅門。
每年一到五月份的報稅季節,民眾就「憂頭結面」,因為荷包要大失血了!像是去年有賣房子的「售屋族」,因有財產交易的利得要報繳,如果「報錯稅」,就得小心國稅局找上門;而補繳事小,若罰款則事大,等於一次傷,卻要痛兩回!
根據內政部公告,去(2014)年一整年度的房屋買賣移轉件數為三十二萬五八九棟,換言之,今年有三十二萬餘人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,都得在「財產交易利得」欄目上做登錄及申報。
近兩年,有關房地產的相關稅負特別多,變動也大,尤其豪宅交易有關財產交易利得的新規定一大堆,讓「豪宅客群」叫苦連天,而如果你以為買賣案件才一、兩千萬元,應該不在國稅局「勤查稅」的目標客群裡,恐怕就大錯特錯了!
政府因為稅收差,最近幾年趁著打房,連帶地把「有殼蝸牛」視為「肥羊」,加上從2012年八月開始實施「實價登錄」,並在預售屋銷售上,要求建商提供訂購戶的相關資料,都讓國稅局得以充分掌握民眾的「買進價」。
實價登錄全都錄 民眾逃不掉
所以,一旦民眾脫手賣掉房子,「賣出價」減掉「買進價」就有「利得」收入,此在報稅時有沒有「短報」,一下子就會被國稅局查到了!
目前民眾可能面對的不動產稅負,可分為出售年度及持有期間(表一)。就出售年度來說,除隔年五月要併入申報綜合所得稅外,售屋族還要在簽約日起的三十日內,辦理「土地增值稅」與「奢侈稅」的申報(買房子的人則要申報繳納「契稅」);至於持有期間,則包括每年五月要繳「房屋稅」,以及十一月繳納「地價稅」。
換句話說,民眾在每年五月要繳的稅負,就有「綜合所得稅」和「房屋稅」兩大項,其中,房屋稅的多寡,政府會幫民眾好好算清楚,民眾較不用傷腦筋。除非是住在「天龍國」的台北市民,若又處於精華地段,在市府調高「房屋標準單價」、「路段率」及「房屋稅率」後,民眾在四月底前可能就會收到柯文哲市長所說的很「有感」的稅單。
五大報稅族群省稅大作戰
另就綜合所得稅的申報來說,約可從「售屋族」、「購屋族」、「換屋族」、「房東族」和「房客族」等五大族群來剖析節稅之道。

安永聯合會計事務所執業會計師楊建華談到,財產交易所得稅的申報方式有三種,包括:
一、可以舉證的成本和售價:依房屋售價,減除取得成本及相關費用,核實課稅。舉例來說,如果賣價是二千萬元,而多年前買進價格為一千五百萬元,另裝潢的相關成本約二百萬元,則以二千萬元減一千五百萬元及二百萬元後,所得就是三百萬元,再依此做申報。
但民眾一定要注意,「取得成本及相關費用」都得要有收據,以取得成本來說,早期就是簽約上所約定的買賣總額,至於相關費用,例如各項裝潢的收據等等,都要保存下來,才有辦法申報。
二、無法舉證成本但可查得售價之豪宅:標準為房地總成交金額乘以計算公式,此適用的是台北市總價七千萬元以上、新北市六千萬元以上、其他地區四千萬元以上的不動產。
三、其他:亦即無法舉證成本,且非豪宅者,此大多是持有期間過長,屋主已無法提出買進時的相關成本。
以上三種申報方式,售屋族可視自己的情況選擇最適合的一類核實申報,但千萬不要以高報低,例如以為國稅局查不到你的「買進價」,就以房屋評定現值(一般都較低)來申報。
楊建華表示,從2011年六月實施「奢侈稅」以來,政府先是針對大台北地區房屋總價超過四千萬元以上的物件,進行查稅動作,近幾年再依次降低至二千萬元左右的案件。
由於國稅局可從建商或代銷公司取得購屋者的成本價格,因此,如果你不屬於第二類的豪宅族群,卻未依第一類申報,則屆時一旦逃漏稅,不僅會被「追捕」,還會被罰款。不過,從稅捐單位得知的訊息,目前大都是要求申報者「補稅」,還沒有被罰款。
楊建華表示,就買賣不動產房屋部分的「財產交易所得額」(土地部分,課徵土地增值稅)須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,其中,民國103三年度最高稅率為40%,民國104年度新增稅率則為45%。
換屋族可善用重購退稅
安永聯合會計事務所國際稅務服務部經理孫大忠則針對「換屋族」指出,可注意「重購退稅」項目,也就是納稅義務人在出售符合下列規定的房屋,並且完成移轉登記起二年內重購者(先購後售也適用),可享用重購自用住宅抵稅額。
出售或重購之房屋係以納稅義務人本人或其配偶名義登記。
納稅義務人出售或重購之房屋均須為自用住宅。
納稅義務人出售自用住宅房屋,已繳納該財產交易所得部分之綜合所得稅。
於出售自用住宅房屋完成移轉登記日起二年內重購者(先購後售者也適用),重購自用住宅的房屋其價額超過原出售價額者,可進行扣抵。
舉例來說,A先生於民國102年2月1日出售自用住宅乙戶,該房屋買進成本為400萬元,賣出價額為480萬元(不含土地價款)。
民國九十九年度應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為八十萬元,民國103年11月1日,A先生之配偶購買房屋乙戶供自住使用,房屋價款為五百萬元。
此時,A先生在民國103年度,即可申請扣抵或退還102年度已納財產交易所得之綜合所得稅額。計算說明如下:
(A)民國102年度應納稅額(包括出售自用住宅之財產交易所得) (B)民國103年度應納稅額(不包括出售自用住宅之財產交易所得) 民國103年度重購自用住宅之房屋可扣抵或退還之稅額=(A)-(B) 此外,同一課稅年度支付不同期間之購置自用住宅借款利息,得合併計算列報綜合所得稅扣除額,每一申報戶每年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以三十萬元為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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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價網成虛價網?房仲:實價登錄早已打折扣

好房網News記者黃慈雯/整理報導 實價登錄制度上路至今已快滿3年,不過市場上以「實價登錄之名,行炒房之實」的情形不斷傳出,而最常見的手法不外乎是左手換右手、先買後拉抬等,目的都是要墊高租金、炒高房價,使得中低收入戶成為這波實價登錄炒作下的受害者,房仲業者表示,實價登錄雖然有助民眾了解行情,但其中卻藏有許多漏洞,實價登錄的美意早已受到影響。 實價登錄暗藏陷阱多,民眾除了使用資料時要小心謹慎外,最好具有專業解讀能力的仲介或地產業者諮詢。(好房資料中心)

據自由時報報導,其中「作價」還常見於店面買賣交易中,如國外觀光客、陸客最愛去的西門町商圈,在2013年揭露的交易資訊中,有一個整棟六層樓的物件,總價約7100萬元,拆算一樓每坪行情約680萬元,但實價登錄卻出現千萬金店面,才發現是總價全部灌入一樓店面,實際上只是一個「鍍金」店面,而這就是俗稱的「特殊拆算價格」手法。房仲業者提醒,店面買賣交易主要看的是租金投資報酬率,再以租金投報率回推店面價值,才是較準確的方式。 房仲業者徐佳馨也在報導中表示,實價登錄雖有助民眾了解行情,但對於透天厝等整棟產品並未要求拆算,因此很容易出現價格失真的情況,再來,由於資料延遲公布,市場上會出現有心人士趁登錄空窗期,對外放假消息藉以拉抬價格,不只擾亂行情,也讓實價登錄的美意受到影響。 永慶房產集團研展中心經理黃舒衛也提醒,消費者使用實價登錄資料要謹慎,除了要特別注意備註欄中的特殊交易,如親友交易、贈與、畸零地、凶宅等瑕疵物件交易外,最好也要了解市場,並向具有專業解讀能力的仲介或地產業者諮詢。

原文網址: 實價網成虛價網?房仲:實價登錄早已打折扣 | 好房網News | 最在地化的房地產新聞 http://news.housefun.com.tw/news/article/1812829562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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